返回第三十章(1 / 1)临临江酒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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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霭破天荒的起的比宿芥还晚,宿芥提着油条豆浆进门的时候,他顶着一头飞毛炸刺的短发坐在沙发上刷牙,脖子好像生了锈一样缓慢了转了半圈,对宿芥露出一个口吐白沫的微笑:“今天早上有炸糕吗?”

“有。”

“外面下雨了?”

“下了一点。”

宿芥不自然的摸了摸微湿的发梢,林霭的目光汇聚在那里,让她的后脖颈有些发烫。她把早饭放在餐桌上,分出一个单独的小袋子,盛着黄澄澄的炸糕:“我妈叫咱俩早点过去。”

“嗯…嗯嗯嗯?!”林霭咕噔吞了一口牙膏沫,浓烈的薄荷味直接把他的瞌睡都冲没了,他手忙脚乱的冲进卫生间,宿芥给他端了一杯豆浆,靠在门框上,看着林霭吐掉漱口水,把小猫图案的马克杯递过去:“我新买的,劲爽薄荷味,好不好吃?”林霭一口气喝掉半杯豆浆,鼓着腮帮瞪她。

“激动什么呢,又没喊你当上门女婿。”

“噗———咳咳咳!”

“?!我*你**是喷泉吗?!”

口吐莲花(豆浆)的后果是宿芥废掉了一件T恤,林霭赔了她一条糖醋鱼。

下午两点,林霭的车载着宿芥,缓慢的拐进了宿家的大门,宿芥打着瞌睡,口齿不清的给林霭强调:“别叫我宿宿啊,别叫宿芥……叫宿泠,阿泠。”

“知道了宿宿。”林霭一笑,露出一排大白牙,耳尖泛着红,整个人咕嘟咕嘟冒着傻气,宿芥默默的遮住眼睛,幽幽道:“拜托你,影帝有影帝的亚子。”

“好的呢宿宿。”

雨很快停了,两个人踏着一路潮湿的气息,靠近此行的目的地。

宿家有一座极大的花园,和林霭那三分草莓地根本不是一个档次,高高矮矮的植物把中式小楼环在中间,不远处却有一个不伦不类的露天泳池,上面还漂着一只状似菠萝的充气床,宿芥无奈的扶住额头:“……每次看着我头都大了。”“我觉得还……”林霭顺口夸到一半,对上宿芥那双逼视的眸子,话到嘴边拐了弯:“……还是应该做成人工湖,对吧宿宿?”

走在前面的管家不知道为什么肩膀在发抖。

宿母等着客厅的长沙发上,皱着眉看一本学术杂志,桌上放着一杯酽酽的茶。“妈。”宿芥在沙发的另一头坐下:“没休息好吗?”“阿泠来了。”宿母放下杂志,亲热的挪过去和宿芥靠在一起,挽着她的胳膊拍了拍,隐晦的说:“是你爸爸,好几天睡不好觉了。”

宿芥唔了一声,宿母又问:“小林呢?”“逛花园去了,他还给我爸弄来一盘兰花。”宿芥很久没和母亲挨得这样近,半边身子都僵住了,吞吞吐吐的不知道怎么能聊下去这个话题,舔舔唇不再言语。

宿母拉起她的手,念叨着带她往楼上走:“你的房间一直都打扫着,东西也零零散散添了好多,我给你做了好几身衣服——你回不来,也不知道上次量的尺码准不准,胖了没有?我看着没胖,倒是瘦了……”

宿芥上一次住在这个房间里还是大学放假回家的时候,房间整体是暗色调的,宽大的床上平铺着六七件礼服就显得格外扎眼,房间里布置的与从前别无二致,梳妆台亮着灯,镜前放着的单人沙发是这个房间里唯一显得陈旧的东西,和这个精致如梦境一般的屋子有些不搭调,那是她软磨硬泡让哥哥买给她的,宿芥轻轻抚摸着沙发微凉的表面,眼中流露出一点柔软。

“喜欢裙子吗?”

“……喜欢。”

礼服长的长短的短,都是裙子,天知道我有多头疼。

她自己是这样说的,但是事实上,宿小姐选衣服只用了两秒,第一秒摸了摸晃悠的耳坠,下一秒选了那条绿色的裙子。

时间还早,宿芥在柔软的床上从头滚到尾,这是在公寓没有的待遇,她懒得很,公寓的床只是在床垫上铺了层床单,要不是林霭像个保姆一样,孜孜不倦的往家里添各种乱七八糟的东西,大到饮水机,小到切菜板,估计宿芥现在连床多余的被子都找不到。她从另一边下床,落在毛绒绒的地毯上,宿芥推开通往露台的门,下午的太阳照样刺眼,宿芥眯着眼睛,用手挡着阳光,模模糊糊看见个人影在晚樱树下,抬手去碰那尚未落完的残红。

“林霭——!”

林霭应声抬起头,循着声音从那郁郁葱葱的草木间传出来,少女站在露台上,一手扶着栏杆,一手用力的挥舞着,她生怕来人听不见,又把手像喇叭一样围在嘴边,喊着:“林!霭!”

按照偶像剧的套路,她下一句应该喊喜欢我。林霭在心里默默的想着。

他也朝趴在栏杆上的姑娘挥手,走进了一些,突然觉得自己手里应该有一枝玫瑰,才配得上现在的场景,最好还有一把吉他,能给她唱一支情歌。蓦的,林霭福至心灵,低头鼓捣了一会,朝着宿芥举起手机,手机屏幕上滚动播放流行于各大中老年交流群的玫瑰花表情包,硕大且五彩斑斓的“中午好”三个字差点没闪瞎宿芥的眼,她耳边甚至恍惚响起一首《玫瑰花的葬礼》。

青年那如泉水叮咚的声音及时响起,他笑眼温柔,一手举着土味表情包,大声喊着:“I wish I"m your bird!”他连着喊了两遍,宿芥伏在栏杆上,阳光给少女的发丝镀上一层金色,也晒化了她心里的蜜糖,她撅着嘴,喃喃着说:“I wish that too ,mylove.”

林霭还在叫她,宿芥探出头,笑嘻嘻的回他:“铁汁,你是不是有点问题啊?”

“这不是你的台词!”

“我偏不!”

林霭赏花弄草的悠闲时光没过多久,刚发现新乐趣,捏着鱼食准备三步上篮,就被请了回去,辉煌明亮的灯光把这座在草木中央的小楼衬托得格外通透。

一进设计独特的大厅,寿星本人尚未到场,穿梭在长酒桌间的保养很好的标致妇人和西装革履风度翩翩的男人,端着玻璃酒杯,清澈的液体在杯中轻晃,林霭看见宿母坐在沙发中央,和几个朋友低声说笑,他环视一周,却没看见宿芥的影子。

林霭的到来很快引起了人们的注意,他身着灰色条纹西装,裁剪得当的西裤把他的腿修饰的长而直,每一根发丝都誓要把主人天赐的容貌彰显到极致,他从路过的侍者处端起一只香槟杯,透明的酒液如他的笑眼一样惹人醉,他从容的与上前攀谈的人点头打招呼。

除了宿父交好的一位老艺术家,能参与这场生日宴会的演艺人士都是作为参与者的伴侣出现的,其中一个林霭还与她有过接触,此时女孩正靠在一个大腹便便的男人身边,像个受惊的鹌鹑。

宴会还没开始,林霭端着酒杯穿过人群,不出意料的在靠窗帘的角落找到了宿芥。

“宿宿?”

“嗯?”姑娘回过头,她那张一向素面朝天的脸被修饰的十二分的艳丽,眼尾向上描画,像只猫儿,红唇晶莹剔透,素白的手托着瓷盘,指甲染成奶茶棕色,套着一只当季新款的指环,暗绿色的长礼服裙夹杂着银丝,隐有暗光流动,好像落了一身的宝石碎片,衣服的设计漏出她背后大片雪白,她笑起来,露出贝壳似的牙齿,耳边的祖母绿耳坠随着她的动作摇晃,点亮了林霭的眸子。

“躲在这偷吃什么呢?”林霭和她坐在一起,不自觉的也放低了声音,姑娘托着的盘里还残留着一点碎屑,林霭凑上去闻了闻,是红豆酥的味道。宿芥推开他的脸,重复道:“影帝要有影帝的亚子。”

“影帝连口红豆酥都吃不上。”男人举起手里只余一丝酒液的杯子,微微眯起的眸子和压的低沉的嗓音联手织成网,跃跃欲试着想要拢下:“宿宿,我都没吃东西,空腹喝酒可难受了。”

“…那你想干嘛吧?”

“红豆酥甜吗?”

“……甜。”

“我想尝尝。”林霭的鼻尖蹭在她的鼻尖上,宿芥触电一般想要后退,却被人扣住后脑勺,慢慢向下摩挲,停在脖颈上轻轻捏了捏,如同安慰一只小兽。宿芥能闻到他身上惯用的木质香的味道,还有一丝若有若无的酒气,我们现在看起来一定像在热吻,宿芥想。

那张梦中才会这样贴近的俊脸,还在一点点靠近,宿芥几乎能感受到他的唇擦过侧脸,该是多么柔软的触感。她的脸红的滴血,尽管什么也没发生,却止不住的战栗,她慌乱的推开林霭,两把把裙子搂到怀里,蹬着纤细的高跟鞋跑的健步如飞:“我,我给你拿就是了!”

又差一点。林霭泄气的耷拉脑袋,像一棵晒蔫巴的植物,鼓着嘴吹起额前的垂落的刘海,反思自己是不是太激进了。

“林先生啊,哎吆,我可爱看您的电影了。”

富态的中年人背着手,看着像在公园里消食,林霭的角度只能看见两条萝卜一样的腿,他后背莫名一凉,抬头扯出一个公式化的笑容:“谢谢您支持,您贵姓?”

姓丁,免贵姓丁。

“免贵姓丁。”丁鸿建伸出一只手,握住林霭上下晃了晃,他大概是涂了什么护手霜,滑腻腻像某些动物体表的黏液,林霭用力向后收回手,那滑腻的大拇指却在他手背上用力蹭过去,林霭从头发根到脚趾甲盖都起鸡皮疙瘩。

哦,来了。林霭眯起眼睛,咂了咂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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